《中报资讯》消息 5月21日,昀冢科技(688260.SH)披露《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该公司商业秘密被侵害案胜诉,同时提起了上诉。
披露信息显示,2025年5月,昀冢科技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3)苏05民初1316号】,一审判决:1、被告苏州盛芯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王成才、李佳立即停止涉案侵害原告昀冢科技技术秘密的行为,具体方式、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销毁载有涉案技术秘密的图纸、技术资料等载体,停止使用并销毁使用涉案技术秘密所制造的冲切模具、裁切设备及注塑模具并停止继续制造或允许他人制造前述设备、模具,停止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涉案三项专利技术方案,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涉案三项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包括以不缴纳年费、不应对专利无效宣告等方式恶意放弃专利权),不得使用涉案技术秘密继续申请专利。2、被告苏州盛芯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王成才、李佳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昀冢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4,78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