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成长和规模扩张,对浙商银行多渠道积极补充资本提出了要求。3月18日晚间,一直力争实现“A+H”两地上市的浙商银行“回A”计划有了新消息,据其公告称,建议A股发行方案有效期紧随原有效期届满后次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调整为2019年5月31日-2020年5月30日,A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浙商银行称,鉴于A股发行方案及董事会办理A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的12个月有效期将于2019年5月30日届满,为确保A股发行工作能够继续开展,该行建议将A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及董事会办理A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的有效期分别自紧随原有效期届满后次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期限自2019年5月31日起至2020年5月30日止。
去年4月,浙商银行称其回A申请已获监管恢复审查;去年6月29日晚间,浙商银行向证监会报送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拟登陆上交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4.9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募集资金将用于充实该行核心一级资本。
截至去年6月末,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41%、一级资本充足率9.97%、资本充足率13.71%,均比上年末分别增加0.12、0.01和1.50个百分点。该行去年的半年报显示的一个好的变化是,上半年资产规模增速6%前提下,资本充足率仍有好转。
作为一家刚成立不过15周年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浙商银行规模和分支机构仍在高速成长,补充资本需求不小。去年3月,浙商银行借助境外上市平台完成7.59亿股H股的发行,共募集资金约29亿元人民币,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去年6月,浙商银行发行了总额为15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就在今天(3月18日),浙商银行称拟发行额度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