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与普通人的关系,很多时候是通过利益维系的,我们可以把这种关系分为这样投保前和投保后两个部分。注:这里说的是一些不负责任的代理人,并不泛指全部。为什么保险代理人遭人厌恶?利益为上,这个利益通常指的就是高佣金。在接触到一个并不负责的保险代理人时,这些情况可能都会遇到。
投保前是个“热情”的代理人
1、频繁的上门拜访
围绕着“产品好”,“没买就当存钱了”,“治病还是得靠保险”这些话语展开,甚至很多逢节都会送上关心。可以看看周围到底有多少人的保单是在这份“热情”下仓促成交的。
2、给所有人推荐同一个产品
无论是大人、孩子还是老人,都是介绍一款产品,这样的例子真的太多了。为什么?产品是保险公司最近主打的,近期佣金较高的,或者入门时间段只接触到了这款产品的培训,这些都可能是推荐的理由。考虑需求的情况基本不在考虑范围内,因需配置这个基本原则更是不存在的。
3、健康告知“一带而过”
健康告知究竟有多重要,关系到是否能理赔,出现“交了四五年保费,理赔的时候发现不能赔”这类情况的并不少见。
健康告知少的四五条,多的也就十条左右,真的要建议每一个要投保的人,都能认真阅读。如果是带病投保或者隐瞒病情投保,真的会影响理赔。 这里重点补充两点健康告知的原则
1)有限告知原则:问什么,答什么。即健康告知问到的情况都要告知,没问到的不答。
2)最大诚信原则:除了医保纪录外,在体检机构做的检查数据和结果也要健康告知,这些都会成为是否能投保,投保后是否能理赔的重要依据。
4、“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诱导
“没事,你投保吧,过了两年保险公司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了”,这句话不止一次听说,但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并不是这样使用的。
“两年不可抗辩”也称为“不可争议条款”,指的是在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后,除非投保人停止缴纳保费,否则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主张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所以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并不是一把带病投保的“保护伞”,不少代理人乱用概念的做法会直接影响到理赔。
以上基本可以概括为,以佣金为导向忽略需求角度销售产品、在拜访与热情中仓促成交、为了承担诱导被保险人带病投保等。这直接导致的就是买错了保险,不能理赔。于是在投保后,我们又接触到了另一种情况。
投保后是个“陌生”的代理人
1、找不到代理人了
这是非常常见的一种情况,据不完全统计,中国保险代理人队伍有850万,其实可能远不止这个数字,而且保险代理人队伍的更新也很快,能坚持一年以上的代理人都并不是那么多。“当代理人告诉你,理赔的时候你找我就行”,这要取决于他在这个行业待多久。
2、之前投保的产品不符合健康告知
随着对保险产品的了解,发现当时是不符合健康告知投保的,找到代理人,可能代理人不做了,在做的代理人可能会说一句“你当时也没和我说啊”,这话听起来没毛病,但也经不起推敲。
信息不对成,买保险的人相信代理人真的是为了保障着想,全身心的信任换来的是你当时没问,我就没说的说辞,这着实有些不负责任,更不要提专业了。
买保险,到底该找谁?
买保险除了代理人有没有其他途径,当然有,比如像大象保险一样的第三方平台。这类平台带来的是更多贴心的体验。
1、保险知识丰富。买错保险的一个直接原因就是信息的不对等。但在第三方平台,比如我们的大象保险app,大家可以在投保前了解到更多的保险知识,基础的科普或者是稍显复杂的产品分析,都可以提升我们决定买什么保险的一种辅助参考。了解到信息多了,发生稀里糊涂买错保险的概率就要下很多很多了。
2、保险产品更多选择性。保险公司销售的是一家产品,很多时候更好的产品就难以了解,但第三方平台给的是市面上口碑好、性价比高的产品,选择性更多。当不满足某款产品健康告知时,依然会有很多其它的选择。
3、不只是销售还有服务。对于很多保险代理人来说,他们更注重销售产品,而平台为了更好的升级大家买保险的体验,在服务上也会给予一些建议和协助。
当保险代理人能够越来越优秀的时候,保险市场的大环境也就会越来越好,在大象平台,我们有干货知识,也有优质产品,给每一个需要了解保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