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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宗内幕交易案件被行政处罚 一董事“一案三罚”

 
中报资讯(文/殷然)1月18日晚间,证监会披露了6宗内幕交易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其中,韩雁林因内幕交易现代制药 “一案三罚”,罚款、警告、市场禁入皆有。还有两个案件的违法所得看,金额仅仅几万元、十几万元,被处罚的罚款为其2~3倍,这样小的利益面前却被“贴上”资本违规标签,着实不划算。
 
在韩雁林内幕交易“现代制药”案中,韩雁林为持有现代制药5%以上股份股东、时任董事,属于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韩雁林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频繁通信联络,并在收到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邮件后内幕交易“现代制药”股票。证监会依法对韩雁林内幕交易“现代制药”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韩雁林处以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未按规定报告持股信息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何邦建是“金正源转让国广控股50%股权至兴顺文化”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华闻传媒”股票。证监会对何邦建内幕交易“华闻传媒”案作出处罚,处以50万元罚款。
 
朱德胜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交易“曲江文旅”股票和“西安饮食”股票,是“华侨城西部投资取得曲江文投51%股份并使曲江文旅实际控制人变更”“华侨城集团收购西安饮食21.04%股权并使西安饮食控股股东变更”等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证监会依法对朱德胜内幕交易“曲江文旅”“西安饮食”案作出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39,792.82元,并处以79,585.64元罚款。
 
龙英是“阳光股份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为京基集团”和“阳光股份购买京基集团资产”等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阳光股份”股票。证监会依法对龙英内幕交易“阳光股份”案作出处罚,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
 
涂静、谢锋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陈某昌通讯联络,借用他人账户交易“*ST狮头”股票。青海证监局依法对涂静、谢锋内幕交易“*ST狮头”案作出处罚,对涂静、谢锋处以48万元罚款。
 
周永平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靳某涛进行通讯联络后,利用其配偶冉某霞账户内幕交易“顺网科技”股票。河北证监局依法对周永平内幕交易“顺网科技”案作出处罚,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132,549.37元,并处397,648.11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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