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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中信保诚人寿河北分公司“吃”监管函

中报资讯(文/冀阳)  近日,河北银保监局祭出2019年来的第一张监管函,中信保诚人寿河北分公司因5项营销宣传推广问题被要求进行整改,违规行为涉及到保定、石家庄支公司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根据《冀银保监监管函〔2019〕1号 》,2018年9月至12月,河北银保监局对中信保诚人寿河北省分公司及相关分支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诚”)保定中心支公司营销业务发展部人员在微信群编发中信保诚年金保险营销宣传信息,该信息非中信保诚官方自媒体信息,非中信保诚统一制定和管理,且部分内容与保险条款或公司统一制定、管理的宣传材料不一致,部分内容存在不当、不准确等问题。 
 
二是中信保诚保定中心支公司部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其本人微信朋友圈编写或转发中信保诚人寿保险营销宣传信息,该信息非中信保诚官方自媒体信息,非中信保诚统一制定和管理,且部分内容与保险条款或公司统一制定、管理的宣传材料不一致,部分内容存在不当、不准确等问题。 
 
三是中信保诚保定中心支公司在高阳营销服务部批准设立前,使用高阳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招聘、培训保险销售从业人员。 
 
四是中信保诚保定中心支公司在批准迁址前,在新营业场所培训保险从业人员。 
 
五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设北大街支行、保定东风路支行向客户发送宣传中信保诚保险产品的短信,短信内容为中信保诚河北省分公司及保定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短信内容与中信保诚总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设计、印刷的信息披露和宣传材料不一致。 
 
河北银保监局表示,上述问题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保监会令2015年第3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27号)等有关规定,暴露出中信保诚人寿河北省分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为进一步提高你公司依法合规意识,严格经营管理,现对其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一、要按照《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保监会令2015年第3号)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督促分支机构依法合规经营,确保上级机构对管理的下级分支机构能够实施有效管控。 
 
二、要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27号)的要求,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信息监控和处置机制,加强合规与职业道德教育,确保营销宣传信息合规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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