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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乐因担保被起诉 子公司股权和4个银行账户被“冻结”

中报资讯(文/齐茂持) 万家乐(000533)在公告中称,“对应的主债务已因履行完毕而消灭,公司应无需再为此承担担保责任”,但是该公司子公司的股权已经被异地冻结,同时4个银行账户也被冻结,而公告并未披露已经履行完的担保责任涉案金额到底是多少,却披露了第一被告所涉产品的2亿元和应付货款2.83亿元,似乎也与万家乐无关。听起来颇多蹊跷,那么万家乐被“剐蹭”了,还是另有隐情呢?
 
“第二被告”万家乐称已履行完担保责任
 
2月21日晚间,万家乐披露“关于诉讼等事项的公告”,9位自然人原告的9份民事传票将该公司及相关当事方告上法庭。
 
该案件中第一被告是国商投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国商投”),万家乐是第二被告、是第三人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浙江翰晟”)的担保方,另一个第三人是南京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南金交”)。万家乐的担保对象是:国商投持有的四份《购销合同》项下的浙江翰晟应收账款债权资产,即浙江翰晟对国商投的应付款。
 
不过中报资讯梳理万家乐披露的公告发现,截至2018年8月23日国商投确认应付浙江翰晟及其子公司货款余额2.83亿元,浙江翰晟并没有应付国商投的任何款项。果真如此的话万家乐应该无任何责任,也不应该涉诉。这与本起诉讼的案由相冲突。
 
根据《民事起诉状》,被告一国商投于2017年9月8日在第三人“南金交”登记挂牌、非公开发行收益权转让类产品( “南金交*宁富赚系列产品”),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产品期限均不超过一年。该产品所对应的底层资产是被告一国商投持有的四份《购销合同》项下的第三人“浙江翰晟”应收账款债权资产。 被告一国商投为该产品出具了《回购承诺函》。 2017年7月,被告二“万家乐”作为担保人向南金交出具《流动性支持函》,自愿为上述应收账款债权资产之债务人浙江翰晟向债权人国商投支付应收账款提供第三方增信,即提供担保。 
 
9位原告分别于2017年10月13日至2018年5月2日期间购买了“南金交*宁富赚系列产品”,截止到2018年9月14日,原告购买产品已近到期,但被告一未按约定时间履行回购义务,第三人浙江翰晟也未向被告一支付相应货款,九位原告已通过第三人南金交向被告二告知上述事项并要求被告二履行担保责任,被告二未履行担保责任。原告认为,两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请法院依法判决。
 
子公司股权和4个银行资金被“冻结”
 
万家乐的全资子公司顺特电气有限公司股权被异地冻结,但公司经营尚且正常。
 
根据披露,万家乐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顺德)网站查询结果,得知公司全资子公司顺特电气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冻结价值合计4341万元。
 
 
同时,万家乐通过网上银行查询及接银行口头通知获悉,新增4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合计 91,471.2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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