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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成品仓库火灾致800万元经济损失 安全生产待考

 
中报资讯(文/赵哲伦)山东赫达(002810)公告称公司成品仓库发生火灾,系供应商员工违规操作所致,造成经济损失800万元,无人员伤亡。
 
2019 年 5 月 31 日 14:30,山东赫达的王村厂区成品仓库发生火灾事故,初步判定事故起因系承接公司屋面防水工程的潍坊京九防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 京九”)施工人员违规操作引起,目前三名潍坊京九涉事人员已被公 安机关控制。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救援, 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灭 火工作。截至当晚 19 时火势得到有效控制,次日凌晨 4:30 扑灭。
 
目 前,王村厂区 3900 吨/年纤维素醚产线已停产,事故造成仓库内存储 品及库房损毁,直接经济损失 800 余万元,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未 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本次事故的起因及造成的财产损失正在进一步 调查核实中。
 
本次火灾部分受损资产已向保险公司投保,公司正在联 系有关保险公司进行损失评估和理赔工作。 公司王村厂区原具有 8900 吨/年建材级纤维素醚生产能力,因产 线建成时间较长、经过技术改造后也已使用多年,生产效率较低,鉴 于公司 20000 吨/年纤维素醚改建项目已于 2018 年 9 月投入生产,王 村厂区 5000 吨/年建材级纤维素醚生产线于 2018 年底关停,其相关 资产已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剩余的 3900 吨/年纤维素醚生产线也一直未满负荷运转,该生产线暂时停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 动产生较大影响。 
 
山东赫达表示将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检查,加强生 产安全管理。目前公司周村厂区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事 故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该事故的进展 情况及相关披露规则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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