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资讯》消息 5月31日,*ST鹏博(600804.SH)披露《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2025年5月30日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鹏博士集团于1985年1月成立,199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该公司是中国领先的数智服务运营商,实施“N+3+X”数智化发展新战略。截至摘牌,该公司在资本市场活跃了31年。下面详解*ST鹏博被终止上市的原因、退市整理期安排、终止上市后的具体安排。
终止上市原因和规则
据上交所监管决定书:因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鹏博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4月29日,*ST鹏博提交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ST鹏博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均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等规定,*ST鹏博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第9.3.11条和第9.3.14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上交所决定终止*ST鹏博股票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9.6.2条、第9.6.4条和第9.6.10条等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第3.3.13条等规定,自上交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ST鹏博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首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其他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上交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ST鹏博股票予以摘牌,股票终止上市。
退市整理期间,*ST鹏博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上交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ST鹏博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
据*ST鹏博退市公告,该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ST鹏博将尽快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退市整理期及终止上市相关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个交易日起,*ST鹏博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间,*ST鹏博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ST鹏博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6月10日,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
*ST鹏博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5个交易日内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ST鹏博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
在退市整理期间,前10个交易日内每5个交易日发布1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5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1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