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资讯》消息,8月12日,*ST华嵘(600421.SH)一字涨停板开盘,延续前一交易日的涨停走势。
当日,*ST华嵘披露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暨控制权变更有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该公司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提出4项监管要求,包括接盘方即收购方海南伯程实缴资本仅有2000万元、债务情况、合伙人出资及实际控制主体等。
《中报资讯》注意到,*ST华嵘刚刚披露控制权变更事项,就被交易所关注并出具监管工作函。
据披露,*ST华嵘于2025年8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暨控制权变更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1212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工作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11日晚,你公司提交《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显示控股股东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天际投资有限公司合计转让25.01%股份给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伯程),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林木顺。鉴于该事项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现对你公司、控股股东及收购人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公告显示,本次交易作价约4.5亿元,海南伯程认缴出资额2.4亿元,截至公告日实缴出资额仅2,000万元。请海南伯程及林木顺等合伙人核实并说明收购所需资金的具体来源、筹备情况及资金保证,是否具备实际履约能力,是否存在将拟取得股票进行质押等高杠杆融资安排,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收购后控制权稳定的事项。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请海南伯程、林木顺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核实并说明收购人是否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不符合收购人资格的情形。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三、请海南伯程及林木顺等合伙人,结合海南伯程的合伙协议、实际出资份额等相关情况,核实并说明海南伯程的实际控制主体,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控制权安排或者一致行动关系。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四、请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并充分提示风险。请你公司、全体董监高、收购人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本工作函的要求,积极核实相关情况,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于收到本函件之日起3个交易日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