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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日新能拟定增募资10亿元 奥欣投资锁定最低3000万元

《中报资讯》消息5月16日,光伏电站概念股拓日新能(002218.SZ)披露非公开发行预案,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其中控股股东拟以市场价参与认购3000万元。对光伏产业而言,持续受到“531新政”影响,拓日新能募投项目前景值得研究。
 
根据预案,拓日新能本次募资有2个投向,其中,连州市宏日盛200MW综合利用光伏电站项目投入募集资金7.3亿元,补充流动资金2.7亿元。
 
《中报资讯》注意到,拓日新能与控股股东奥欣投资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奥欣投资拟以不低于3,000万元(含本数)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接受市场增发价格。而拓日新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出控股股东外,还将有34名特定投资者可参与认购。
 
拓日新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前该公司总股本1,236,342,104股(12.36亿股),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370,902,631股(即3.709亿股)。
 
增发股份差异化锁定。根据预案,其他发行对象参与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锁定期6个月。奥欣投资以增持股份2%为限,锁定1年及3年不等。
 
目前,奥欣投资持有拓日新能31.73%的股份,属于持股30%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奥欣投资对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限售期作出如下承诺为: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若奥欣投资较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前十二个月,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若奥欣投资较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前十二个月,增持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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